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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规定中职学校学生不满16周岁不能顶岗实习

2013年12月03日 11:2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市教育局将对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进行专项检查

  “学校不得安排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校长是学生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学生实习单位的落实、实习权益的维护……”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校要对本校外出实习的情况立即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而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于12月对全市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提到,校长是学生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有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每个实习点都要有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要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不安排学生到高危行业实习

  此外,《通知》中还特别提到,学校要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不得安排一年级的学生到企业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高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等营业性的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学校要落实实习单位需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陈臣)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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