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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开发商大量收取诚意金 涉嫌非法集资

2011年08月22日 15:1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现在少数开发商已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手段之一。广豪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在中山从事房地产开发已有七八年,他透露,因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与高风险性,收取诚意金可以作为开发商考察市场需求的途径。

  如果房价低开高走,排前购买且以诚意金优惠形式购房,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只赚不赔,但请注意,前提是“低开高走”。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厚伟说,房产商收取诚意金,没有法律依据,它与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都不同。购房者交的诚意金往往买的是一个优先排队或者抽签的机会,如果获得机会可以抵扣房款。交付诚意金的行为本身,体现了开发商的绝对强势。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进行必要的监管,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者利益。按照法律,任何非金融机构都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因此开发商如果大量收取诚意金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政府可以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另外,他认为诚意金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容易导致哄抬房价。

  记者 陈若 实习生 谢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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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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