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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非法集资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2015年06月09日 07:1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以高回报率作为诱饵,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梅晓春以及公司销售总监等人,6年间非法集资1.8亿余元。昨天上午,参与公司非法集资的女经理李某等四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在市二中院开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李某、吴某、陶某和宋某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3年4个月、3年半和3年2个月以及相应罚金。判决后,李某、吴某和宋某提出上诉。

    昨天的庭审中,李某对一审判决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量刑过重。吴某和宋某也对一审认定的犯罪金额提出异议。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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