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但在南昌街头,特别是城乡插花地带,却时常能看到未成年人违规骑车甚至发生事故。今年9月以来,青山湖交警大队事故科破获两起未成年人驾车肇事案,均涉及人员伤亡,其中一肇事者竟想靠逃逸来躲避处罚。
男孩骑无牌摩托肇事逃逸
9月1日20时,左某(男,1997年生)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路过昌东西路一家超市门口,不慎撞上一辆电动车,导致电动车司机倒地昏迷。见状,左某与随行的朋友当即报警,但120救护车赶来现场后,左某却撇下朋友悄悄溜走。
后来,伤者因医治无效死亡。警方介入后,通过左某朋友的交代很快查清左某的下落。鉴于左某涉嫌肇事逃逸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此案本应纳入刑案处理,但警方发现左某未满16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因此其监护人将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女孩骑电动车撞死行人
9月2日17时许,解放东路一家具城附近发生一起肇事伤亡案件。一名15岁的女孩骑电动车还载了人,不慎撞倒一名横过马路的行人,最后行人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据悉,死者今年37岁。肇事者虽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但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她却浑然不明白自己是违法驾车。
交警部门表示,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等禁驾车型,这里的未成年指年龄不满16周岁者。但如今在街头巷尾,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禁行车辆的情况比较常见,比如许多学校的学生已经开始骑电动车上下课,但他们之中不少人都是未成年人,这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杨洪 主力记者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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