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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摔女童案犯罪嫌疑人正处侦查羁押期

2013年07月30日 16: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 (曾鼐)已被批准逮捕的北京市大兴区摔死女童案犯罪嫌疑人韩某、李某,目前处于侦查羁押期。这是中新网记者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相关负责人确认的信息。根据刑诉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可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三种。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如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两名驾车男子因不满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一名男子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细致走访,专案组很快锁定作案嫌疑人。24日15时许,在案发18小时后,专案组将隐匿在房山一温泉会馆内的嫌疑人韩某(男,本市丰台区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抓获。另一名嫌疑人李某(男,本市海淀区人,曾因抢劫罪被判刑)于7月25日中午到大兴分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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