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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杀工友骗赔百万案一审宣判:五被告被判处死刑

2014年08月07日 2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石家庄8月7日电 (记者 陈林)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透露,当日该院对张伟兰等2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诈骗一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徐城德、张成勇、闫仕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获不同刑罚。

  据介绍,张伟兰、徐城德、赵俊等21名被告人,除四人为云南省巧家县人外,其余大部分均为四川省通江县人,其中多人系夫妻、母女、姊妹等关系。所涉及4名被害人,均系本案被告人的同乡。

  被告人张伟兰、赵俊等人多年在矿山做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法院经审理查明,为骗取巨额钱财,被告人无视国法,分别结伙,以打工为名,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将4名同乡骗至河北武安、涉县一带铁矿,并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后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

  该案经庭审,合议庭进行评议,并向院审委会汇报研究后认为:张伟兰、赵俊等21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为贪图钱财,预谋踩点,选择对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后骗取矿方为死者支付的赔偿金,且致死4人,作案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诈骗犯罪数额180余万元人民币,属数额特别巨大,该犯罪团伙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予从严惩处。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伟兰等5人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闫登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华涛等3人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朝松等5人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被告人王正富犯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被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被告人向坤等6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判令故意杀人的张伟兰、赵俊等10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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