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粤设立代表机构
2014年11月14日 14:11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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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新政策研讨会在深圳召开。笔者在会上获悉,目前共有2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粤设立代表机构,75名香港和澳门居民成为内地执业律师;2家广东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笔者从会上获悉,未来在前海执业的香港及其他境外律师将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实际个人所得税率不超过15%;在横琴工作的港澳居民享受与港澳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对个税差额给予全额补贴;三地将力争在税收优惠、人才激励、资金支持、通关便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据统计,目前共有2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机构,75名香港和澳门居民成为内地执业律师;广东有2家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三地律师事务所之间互相委托办理法律业务的情况也大量增加。 此次研讨会由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主办,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协办。(记者/赵琦玉 通讯员/邓捷)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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