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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2020年07月08日 12:4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视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成立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7月8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8日表示,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驻港国安公署将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

  驻港国安公署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郑雁雄在揭牌仪式上致辞时表示,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和实施,是中央为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作出的重要决定。

  郑雁雄说,驻港国安公署将依法加强与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的工作联系和工作协同,依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建立协调、协作机制。驻港国安公署也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郑雁雄表示,真诚欢迎香港各界大力支持驻港国安公署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共同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促进香港繁荣稳定。

  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后,内文列明香港需设驻港国安公署。7月3日,国务院正式任命郑雁雄为驻港国安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公署副署长。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列明了驻港国安公署的“四大职责”: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香港国安法还指明,驻港国安公署人员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并接受国家监督机关监督。(完)

【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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