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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明年3月5日召开 将审议民法典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明年3月5日召开 将审议民法典草案

2019年12月28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召开 将审议民法典草案

  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张蔚然 张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杜洋 摄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根据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二审,对部分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在此基础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审议,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完)

【编辑:李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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