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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红线 天津全面推行“田长制”

严守耕地红线 天津全面推行“田长制”

2020年06月03日 1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天津6月3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3日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该局日前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到2020年12月底前,天津市10个有农业的区要全面落实“田长制”,建立每块耕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田长制”是指为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而建立的以行政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区、乡镇(街道)、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辖区内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从而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虽然初步建立了耕地保护制度体系,耕地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耕地保护形势较为严峻。为此,天津市专门出台“田长制”政策,旨在通过构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从而牢牢守住天津市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按照“田长制”要求:一级田长对全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长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三级田长对本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各级田长各司其职,共同履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为了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主动性,各区还可分片确定二级、三级网格员,协助二、三级田长开展工作。

  “田长制”明确了相关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规划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级执法机构和乡镇规划土地管理所要加强巡查检查,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进行对接,确保及时发现农业设施、宅基地建房以及村民建设厂房、仓库等小作坊中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规划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法查处。

  为确保“田长制”落到实处、发挥实效,该项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将非法占用耕地情况设置为常态考核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效用。各区要在国家和天津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区内实际,科学制定本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真实反映“田长制”工作成效。

  与此同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耕地保护责任主体补偿激励实施方案,将耕地保护奖补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效用。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多元化补偿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保护耕地的持续动力。(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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