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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检察官》涉及的那些法律知识

《你好,检察官》涉及的那些法律知识

2021年10月17日 02:15 来源:法治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你好,检察官》涉及的那些法律知识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李斌

  近日,电视剧《你好,检察官》热播,该剧讲述了一名检察新兵通过参与办理不同类型的案件,逐渐成长为一名忠诚、担当为民的检察官的故事。

  剧中案件丰富多元,涉及校园霸凌、过失伤人、正当防卫、网络暴力等,积极回应了社会高度关注的法律话题。本期追剧学法,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这些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背后所凸显的社会问题。

  校园霸凌案

  以李铭起为首的7个学生经常殴打同学王朝元,导致其出现抑郁,最终王朝元跳楼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李铭起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送入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未成年人犯罪都要负法律责任吗?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上述规定,已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都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不予刑事处罚的,必要时也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诸多案例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不良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缺少父母关怀、学校教育缺失、社会环境影响,加上未成年人容易冲动的性格特征,很容易铸成大错,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保护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

  钟颖过失致人重伤案

  钟颖离婚后丧失了对儿子童童的抚养权,遂决定带童童跳河自杀,其雇主家的孩子小宝却与钟颖母子一起意外落水。童童被救出后昏迷不醒,公安机关以钟颖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钟颖相对不起诉。那么什么是相对不起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上述规定被称为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指的是检察机关经过对案件事实审查,根据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犯罪动机等,认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和社会危险性不大,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是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对于保障人权、减少讼累,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案

  汪雷向魏小凤求爱不成恼羞成怒,持刀闯入魏小凤家中意图行凶,魏小凤父母持刀反击,将汪雷反杀。公安机关以魏小凤父母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认定魏小凤父母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批准逮捕。

  近年来,正当防卫相关的案件备受关注,多起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万一我们遇到了不法侵害,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每个公民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这体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滥用防卫权,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正当防卫固然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同样不能滥用,遇到不法侵害,具备条件的还应优先选择报警等方式解决矛盾、防范侵害,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

  廖海生诈骗案

  程序员廖海生为了救治患尿毒症的母亲,在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的情况下,入侵医院计算机系统篡改缴费记录,给医院造成了上百万元的财产损失。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廖海生提起公诉,同时建议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对于故意犯罪的廖海生,为什么要在法定刑以下对其判处刑罚?

  我国刑法对诈骗罪有着明确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廖海生属于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且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本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刑法同时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可见,即使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当案件有特殊情况时,仍然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但同时又有严格限制,必须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剧中,检察院考虑到廖海生事出有因,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母需要照顾,建议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对其判处刑罚,体现了有温度的司法。

  叶泽被诽谤案

  明星叶泽遭受网络暴力,委托任天宇担任其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最终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白天有期徒刑一年。本案作为一起刑事案件,为什么没有检察机关介入?

  诽谤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诽谤案就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在网络上公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较轻的,一般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也可能违反治安行政法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诽谤罪,这时就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被害人提供证据有困难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编辑:刘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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