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在滇池上行驶的过往船只,禁止“开火”做饭,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从昨日起,在滇池上行船,对吃喝拉撒都有了硬性规定,乘客乱丢垃圾由船长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船长乱排污水,所属公司将一次性退出市场,永久不能在滇池上从事经营活动。
检查发现 船上无垃圾桶
昨日,海事、滇管及海上作业的相关单位,分成几组,对滇池上的船只进行了检查,记者随同其中一组,在海埂大坝边,只见一艘打捞蓝藻的船只,检查人员来到船上,对消防设施,排水系统,执照等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称,经过检查,执法人员告诉船长,船头标志不明显,船上没有垃圾桶,应立即改正。一位执法人员称,他们在检查中,看到有的船员仍有丢东西到滇池中的情况,有的船上救生衣和灭火器配备不全,有的证照不全,有的则非法载客。
严防污染 管住吃喝拉撒
针对滇池水面作业船只众多,乱排污水和安全生产的隐患,昨天,昆明市滇管局组织市海事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的滇管部门以及在滇池水面上从事各种作业的相关单位,召开了昆明市滇池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专题会,下发了《滇池船舶垃圾与生活污水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滇池上过往船只、公务用船、作业船只的吃喝拉撒都做了规定,实行门前三包,谁家的船附近有垃圾,谁家公司码头附近有污水都实行包干到户,追责到人,不但船上要悬挂《垃圾公告牌》,还要配置垃圾桶、垃圾箱,还要正确使用船舶防污染设备。同时,规定过往船只,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污宣传教育。
提交审核 污水处理月报
该《办法》规定,昆明将建立船舶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置情况登记制度,设立《船舶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置情况登记簿》,该登记簿由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统一印制,并向滇池从事工程作业与客运船舶发放,每船一册并随船备查。另外,将实行月报制度,滇池船舶经营企业、公司每月20日前,应按要求填写《船舶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理信息月报表》,并和《船舶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置情况登记簿》一起提交到滇池地方海事处进行审核。
据了解,从昨日开始至9月16日,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将开展船舶安全与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工作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分组进行检查。其中,8月26日至8月28日重点检查营运船舶,29日至31日,重点检查施工作业船舶,9月1日至3日重点检查公务船舶。9月6日至16日为整改验收阶段。
(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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