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平凡人成为楷模
对于道德底线和良知回归的讨论,没有哪一年像今年这样,如此热烈而广阔。
这场讨论源于“小悦悦事件”和几起“救人反被诬”事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所以,刁娜救人被撞后,公众迅速为她冠以“最美女孩”的称号,努力把这个平凡女孩塑造为一个道德楷模。
央视很快“发现”了刁娜。12月4日,“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刁娜和与她同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二十多位公民,共同作为一个群体入选。
这些来自底层的农民工、客车司机、餐厅服务员,被定义为“最美中国人”。
凡人成为楷模,对于社会公众的引领作用在于:做一个好人就可以了。
被网民称为“萝卜哥”的河南菜农韩洪刚,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也很难分清:善与恶的力量到底哪个更强大?
他没想到,免费让市民到地里拔萝卜,栽种的红薯却丢了不少,损失惨重。
他更想不到,很快,在他困顿之时,又有好心市民前来帮助他卖红薯,短时间就卖出几万斤。
“萝卜哥”的悲喜滋味转换如此之快,无意中给这个社会出了一道考题,道德文明的缺失与弥补,不同人给出不同答卷。
还有那位抱起小悦悦的瘦小的陈贤妹,那位为晕倒乞丐做人工呼吸的北京女孩……他们的被认可,足以影响更多大众。
转型社会中,正是这些来自小人物的善举,凸显出温暖人心的力量。
道德的孱弱无助,也许源自法律的支撑无力。
比如彭宇案,这个被称为“墓碑式”的不当判决,使得施救者的命运在司法面前改写。
自此之后,“做好人成本高,想救不敢救”的微妙尴尬,让人心从“好人有好报”向“好人无好报”倾斜。
类似事件似乎在今年层出不穷。
先是有武汉电动车主胡师傅,后有南通驾驶员殷红彬,还有温州服务员李小峰、成小燕,均是好心扶起倒地老人而被获救者诬陷。
这种危害有一种致命的传染力。
然而,这种不当,也为法律的完善指明了趋向。
当深圳新起草的“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时,迅速被公众解读为“好人法”。它一旦通过,深圳的好心人可能不用再因帮助别人而陷入困境。
法律不能从根本上挽救道德,却是个人道德的底线。只有制度配套,伸向跌倒老人的一双双手才会更加有力。 (记者 任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