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界6月将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中新社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刘舒凌)国家宗教事务局近日向全国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发出通知,根据《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2年6月1日至30日将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这项通知指出,开展“学习月”活动的总体目标,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扎实地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规规章,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推动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参加人员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和学生以及广大信教群众。
通知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学习的主体,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运用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要培养一批熟悉宗教政策法规的宗教界人士,使这些宗教界人士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从而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贴近信教群众,取得更好的效果。
国家宗教事务局还提供一份学习书目。其中,将于5月底前出版的《宗教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宗教团体规章制度汇编》、《宗教政策法规读本》为必读书目;《中国的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手册》、《宗教工作法律知识答问》、《宗教法规规章制度汇编》、《宗教事务条例释义》为参考书目,并建议“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编自选学习书籍,丰富学习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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