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联呼吁:《反家庭暴力法》尽早出台
中新网西宁11月5日电 (张添福)“我省各级妇联受理家庭暴力的信访占婚姻家庭权益类信访的41%,且数量逐渐上升。”5日,青海省妇女联合会(简称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张黎娟对中新网记者说,“希望《反家庭暴力法》尽早出台。”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是以威胁、恐吓、骚扰、跟踪、侮辱诽谤等其他手段造成身体、精神、性等方面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包括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遗弃或严重忽视年幼、年老、患病、没有其他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013年青海省各级妇联接受家暴信访352次,记者发现,女性信访者达94.0%,年龄在26-45岁的信访者比例高达73.6%,婚龄在3-5年和6-10年的信访比例分别为26.7%和25.0%,文化程度方面,高中至文盲阶段的信访比例高达70.2%,来自小城镇和农村的信访比例分别为38.4%和37.8%。
352次家暴信访中,90.6%是男性对于女性实施暴力,93.5%的信访者轻微受伤,76.7%的家暴表现在身体方面,36.6%的家暴起因为感情不和。
“90%以上的家暴是男性对女性施暴,近年来,家庭暴力数量呈上升态势,情节越来越严重。”张黎娟说,施暴者的方式、方法种类繁多,施暴原因也各不相同。
张晓丽介绍,经过调研和数据统计,发现家庭成员平时忙于工作,或很难见面,但在节假日和子女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月,因生活方式、财产纠纷和感情积淀不深,很容易发生家暴行为。
“相较于以前,农村家暴情况逐渐减少。”张黎娟说,现在农村男性多外出打工,妇女已经成为“大半边天”,不仅要照顾老人、孩子,还得发展田园经济,“妇女的位置不可或缺,农村公婆对儿媳妇看得很重,所以农村家暴逐渐减少。”
“青海牧区的家暴情况较少。”张黎娟说,藏族和蒙古族对妇女还是比较尊重,“但居住在农区的其他一些少数民族,或囿于传统观念、文化水平、经济创收能力,家暴情况比较多。”
据了解,青海省已出台《青海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110”家庭暴力报警点设在各派出所治安受理窗口,便于公安部门及时受理,家庭暴力警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施暴者批评、训诫到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妇联信访室和基层维权阵地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节。
2011年7月1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这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式开始。“我们期待中国妇联组织推动的《反家庭暴力法》尽快出台。”张黎娟说,这将对家庭弱势成员又提供了一道保护防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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