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一男子酒后闹事不听民警劝反持械紧逼 最终获刑

2015年11月07日 1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舟山11月7日电(记者 何蒋勇)酒后气势逼人的程某站在被告人席上一声不吭,此时的他懊悔自己当时不该喝酒,不该一时冲动跑去打架,更不该不听民警劝说还借着酒劲闹事。7日,记者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法院获悉,程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的8月5日下午,程某饮酒回到嵊泗县的一个工地,因琐事与工友沈某发生了争执。被众人拉开后沈某借机走开。意犹未尽的程某找不到沈某后猜想对方可能去李柱山码头了,于是骑上电瓶车便追寻至码头。

  进入售票大厅内,程某手持羊角锤大声吵闹滋事。当时执行民警曾某发现后当即进行劝阻。怎知程某完全听不进去,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持羊角锤向民警曾某逼近,咄咄逼人。眼看持着羊角锤的程某已靠近跟前,民警曾某拔枪示警。醉酒的程某却完全无惧民警手中的枪,仍持羊角锤紧逼。

  随后,辅警谢某持防暴钢叉对其进行控制,程某挥舞羊角锤一阵反抗后终于被曾某和谢某等人合力制服。

  嵊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在公共场所持械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了上诉判决。(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