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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联手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

2015年11月09日 14: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11月9日(李姝徵 黄丹)浦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与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下简称调解中心)9日签署了《关于共同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浦东法院院长张斌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孙天琦副局长共同为浦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金融争议解决分中心揭牌。,共同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合作协议明确,浦东法院和调解中心将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诉调对接机制、金融消费纠纷案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和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合作机制四大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据了解,浦东法院在调解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金融分中心,对未经调解中心调解的自然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产生的金融消费纠纷,属于浦东法院管辖的,如当事人同意调解,可由浦东法院委托调解中心进行诉前和诉中调解。

  为此,浦东法院与调解中心还将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快速通道,经过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向浦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及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金融争议解决分中心,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上海高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达成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会议纪要的精神,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张斌表示,“双方通过这一平台的运作,为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在浦东的先行先试进行积极探索,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双方还将着力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案件信息通报交流共享机制,定期交流各自工作范围内有关金融消费纠纷相关信息资料。

  “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将发挥专业性、独立性、中立性的优势,坚持秉承以‘和’为贵,定纷止争的理念,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合理、保密的原则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化解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理事长凌涛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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