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伤情不够轻伤 买通医生作假害人终害己
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通过贿买方式串通接诊医生,使其伪造虚假病历记录、出具虚假证明,导致公安机关错误立案,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嫌疑人和医生均被提起公诉。
2012年4月30日,湖南省新邵县的刘源与邻居刘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进而引发两家斗殴。斗殴过程中,刘某一方有两人被打成轻伤、一人被打成重伤,刘源也受伤。当晚,刘源到医院治疗,医生杨合接诊。伤口处理后,刘源坐车去了广州。2012年5月12日,新邵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于当天以刘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2015年7月31日,刘源在广州被抓获归案,同年10月19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此期间,刘源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也为了让刘某一方也受到法律追究,谋划将自己的伤情鉴定变成轻伤以上结论,然后要求公安机关对刘某予以立案。刘源拿着自己的原始病历记录和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伤情没有达到轻伤标准。
刘源不死心,通过熟人找到了当时的接诊医生杨合,先后三次送给对方现金、烟酒等物品。杨合收下后,按照刘源的要求,重新出具了一份刘源就诊时头部创伤长度达到10厘米、右手腕红肿、活动受限制的虚假病历,并在原始诊断证明书上添加了右手腕红肿、活动受限制的内容,并亲自到派出所提供虚假证言。
刘源带着上述虚假病历证明,再次到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如愿拿到了自己伤情构成轻伤的鉴定意见,并向派出所提出控告。201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以刘某等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后对二人取保候审。刘某的辩护人在核对鉴定所保存的病历材料时发现,病历存在虚假可能,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18日对杨合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立案侦查,同年5月11日对刘源以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侦查完毕后,案件移送至湖南省新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6 月17日,新邵县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