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潜医院多次盗窃“救命钱” 获刑并处罚金
中新网武平10月31日电 (陈立烽 曾文强)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31日披露,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6年3月26日凌晨,被告人许某到武平县医院住院部一号楼,将练某放在口袋里的900元现金盗走;2016年4月16日凌晨,被告人许某到武平县医院住院部一号楼五楼,趁病人林某在走廊空床休息时不注意,把他放在上衣口袋的168元现金盗走;2016年5月4日凌晨,被告人许某到武平县医院住院部一号楼,将钟某放在床头衣服口袋里的现金200元盗走。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许某退出其违法所得1268元,并预缴罚金七百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268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病人亲友的财物,应对被告人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归还违法所得、主动接受罚金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和悔罪表现,作出前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