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继父涉嫌杀死10岁男孩 如何看待他们虚假公开求助?

分享到:

生母继父涉嫌杀死10岁男孩 如何看待他们虚假公开求助?

2023年05月26日 14:27 来源:成都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这种虚假公开求助,就好像射出去的一支箭,嫌疑人看上去离事件本身越来越远,越来越安全,同时也越来越容易达到某个目标,但实际上,自己并没有意识到的是,箭马上就要撞上靶心

  山西运城临猗县10岁男孩张某某失联20天后,遗体在其继父村中墓地被发现。据警情通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王某某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侦办中。多方消息显示,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男孩的生母、继父。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谢某某曾向临猗县公安局报案请求寻找。

  是不是有计划的谋杀?

  一边是找孩子的生母和继父,一边却成了犯罪嫌疑人,实在令人气愤又诧异,案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作案动机是什么?甚至更深层次的家庭、情感纠葛,矛盾和负面情绪累积等问题一下子涌现了出来。案件讨论可能会随着被侦破而趋于平静,但这些更深层次的折射,会一直给人们带来思考。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父母离异,孩子判给母亲,继父对其并不好,且疑似暴力倾向严重,与生父和奶奶的联系被人为限制等。如果回看这些年有关儿童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组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其背后动机也存在一定共性,可以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对其讨论和分析。

  当地知情村民透露,是男童的生母和继父把孩子埋在村里的坟地。相关信息虽尚未被官方证实,但可作为分析的大概参考。从对受害人尸体的处理情况来看,难以直接去反向推定对受害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谋杀,单就埋尸地点来说,他们对受害者尸体进行了有计划的处理,其动机是为了不让任何人发现孩子已经死亡,所以才会选择一个非常少见的抛尸地点——村中坟墓,本来掘坟就比较罕见。

  是不是有计划的谋杀呢?首先,现有的信息呈现出,继父在此前婚姻关系中展现出暴力倾向,谁都打,不管是父母还是孩子、亲人,这可能是他之前离婚的一个直接原因;其次,孩子成长环境与母亲的变化。有村民称遇害男孩生母以前人挺好的,但自加入一个鼓乐队就变了,浮躁还有点贪钱。如果属实的话,那对孩子来说,生活成长环境无疑发生了很大改变,跟着母亲与继父一起生活,而母亲也有了新的感情和变化。比较有可能的是,继父因情绪或某些刺激对孩子殴打,生母没有制止,导致孩子在继父的暴力对待下死亡。

  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可能死在亲生父亲或母亲手里?在类似案件中,这基本是核心疑问,不妨将此问题放在本案涉及的原始家庭和重组家庭的矛盾中去理解。首先,原始家庭与重组家庭有矛盾或摩擦,这种矛盾与摩擦基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长期不良社交互动产生,即便关系断裂了,只要社交互动存在,摩擦就存在。而这种状态下,社交互动的核心一般是孩子,孩子很可能不单单被理解为孩子,而是一个可能产生无限麻烦的出发点。其次,重组家庭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认知问题——成年人对孩子的认知。重组家庭对非己出孩子缺乏了解,也很难形成情感上的链接,很大程度上淡化了需要照顾和陪伴引导的“孩子”属性,过早地变成了一个“和自己没有关联的人”。再加上不良社交互动产生的麻烦,这些都可能会带来态度上的根本变化,不关心、不耐烦甚至暴力对待。

  虚假公开求助行为背后

  孩子失踪后,生母和继父曾多方寻找,在网上发布视频,并拿着寻人启事哭诉找不到孩子等。这种案件关系人的公开求助是犯罪心理学上研究的一个重点,其中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公开场合谎言的识别和心理成因。如果纵观近几年的若干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会发现不少都存在犯罪嫌疑人公开求助的行为,而其公开求助时表达的情感看上去也很真切,这种极其矛盾的、与一般犯罪行为人极力想隐藏的状态呈现巨大反差的表现,是否意味着表演型的人格障碍呢?

  其实,多数这种案件的虚假公开求助都是在被动状态下去做出的。本案中,生母和继父可能看到大家都在帮忙寻找孩子,于是开始跟进,并利用其他方式进一步公开求助,从而降低自己的风险。在这个层面上,可以把这个行为理解为趋利避害心理下的一个工具行为。

  而本案以及其他有嫌疑人或犯罪者虚假公开求助的案件,基本都没有对这些人的人格障碍情况给出明确结果,有一点要注意,就是人格障碍的判定比较严格,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并同时满足若干条件。所以,严格标准下,有一定难度。但没有人格障碍,不代表没有某种人格障碍的特征。若干不同障碍的一些特征同时出现在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身上,比如孩子生母和继父的表演状态能看出,那种畸形的自我表现欲望,在公众面前请求帮助、不断哭泣、煞有介事地去调监控找孩子、与他人表现担心孩子积极寻找等行为。

  这种虚假公开求助,就好像射出去的一支箭,嫌疑人看上去离事件本身越来越远,越来越安全,同时也越来越容易达到某个目标,但实际上,自己并没有意识到的是,箭马上就要撞上靶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张蔚(广州商学院法律心理研究院副院长)

【编辑:周驰】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