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窃贼取赃物眼花要眼镜 警察:留在案发现场啦

张嫌5月22日晚将包扔在垃圾桶内,等天黑再回来取赃,却被逮个正着。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5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2日晚台南市安南区安中路1段发生一起窃案,市警3分局当晚随即破获,58岁的张姓嫌犯称因缺钱花用才行窃。张嫌被逮后,要取赃物时表示看不清楚,要求警方让家人带眼镜给他,警方竟直接回,“你的眼镜在案发现场的床上啦!”
58岁张嫌平日在台北当房仲,因母亲生病回台南与妹妹共同照料,曾有窃盗、赌博、麻药等多项前科。22日下午5点,张嫌闲晃至安中路1段时,见民宅无人,起窃盗之心,捡了附近公园内的镰刀,爬梯敲窗入内行窃,将有价物品搜刮一空,但因天色未暗,就先偷偷藏进垃圾桶内,待日落取回。
警方接获报案后,便在受害民宅附近四周勘查、搜证,发现有不明男子徘徊游荡,上前盘查,比对案发现场搜证痕迹,怀疑是窃盗的张姓嫌犯,但他仍矢口否认,直到在附近垃圾桶内发现赃物,张嫌才认错。
张嫌因有严重闪光,在取赃时表示没戴眼镜看不清楚,要求警方让家人帮带眼镜给他,没想到警方的鉴识人员直接回答,“你的眼镜在案发现场的床上啦!”原来,张嫌竟将眼镜放在遭窃民宅内的床上,连自己都觉得太糊涂。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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