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冲撞马英九办公大楼 法院二审改判6年

图为日前案发后张德正遭北检声押,台北地院裁定请回,他在哥哥(图左一)陪同下离开北检。(台湾中国时报系资料照,王锦河摄)

张德正开砂石车冲撞马英九办公大楼,二审改判刑6年。(台湾中国时报系资料照)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最严重的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大楼案,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将砂石车驾驶张德正判刑5年10月,但高院考虑张德正犯后矢口否认犯行,无悔过之意,今日加重将他改判刑6年,全案可上诉。张聆判后,脸色沉重,不发一语快步离去。
据报道,台湾男子张德正因与前妻官司遭判刑,声称不满司法不公,去年1月25日驾车冲破马英九办公楼防弹门,进入马英九办公室车厅,遭检方依杀人未遂、妨害公务、毁损建筑物等罪起诉。一审法院审理时,张德正仅承认毁损罪,其余不认罪,辩称是自杀攻击,事前勘查地形,没杀人故意。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等5罪判他5年10月,全案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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