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护“种”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春分护“种”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中新网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3月20日适逢春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旨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以高水平司法推动种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既有判决结案的案件,又有调解案件;既有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又有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合同案件。案例涉及品种多,既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又有苹果、凤梨、月季、玫瑰等水果和花卉品种。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案例体现出“坚持严格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和育种家合法权益”的司法导向。例如,在“冈优188”水稻品种侵权案中,认定以合法形式受让审定品种不能当然对抗品种权人的侵权索赔,侵权人仍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油6019”大豆品种侵权案中,认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在非审定区域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仍构成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一起案例涉及擅自使用“袁隆平”姓名开展商品宣传和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最高法在发布该案时指出,袁隆平院士系我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世界杂交水稻之父,其姓名具有极高的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本案判决明确了商业化使用知名育种家姓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标准,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多标杆式案例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司法保护机制,努力为种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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