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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收养小猕猴 得知是保护动物后主动上交

2017年03月10日 1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村民收养小猕猴得知是保护动物后主动上交
    被收养的小猕猴。 钟欣 摄

  中新网文山3月10日电 (赵曦 田仁梅 班力丹)记者10日从云南省文山州森林公安局获悉,文山州富宁县归朝镇年逾六旬的吴大妈收养了一只受伤小猴,得知是国家保护动物后,主动上交森林公安机关。

  2016年,吴大妈在富宁县归朝镇龙绍村民委平昆小组者腰山上种了一片玉米,玉米成熟后,她背着背篓上山掰玉米,却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前一天还长得好好的玉米,一夜之间竟被糟践得所剩无几,远处还回荡着猴群的叫声。吴大妈在查看损失时,发现一株玉米杆下蹲着一只小猴,手里还抱着一个玉米。吴大妈上前查看,原来小猴的脚掌被划伤,还在流血,将小猴抱回家后,她找来药物对小猴进行包扎。

被收养的小猕猴。 钟欣 摄
被收养的小猕猴。 钟欣 摄

  在吴大妈的精心照顾下,小猴伤势慢慢痊愈,并把她当作亲人寸步不离。期间,有邻居告诉吴大妈这是国家保护动物,吴大妈立刻让儿子将小猴交与森林公安民警。民警将小猴带回后,经鉴定,该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这只猕猴由森林公安民警暂时喂养,待找到适合猕猴生存的森林再放归大自然。

  文山州森林公安局民警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不能擅自驯养繁育国家保护动物。同时遇到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救护部门,切不可自行处置。野生动物有可能携带细菌和病毒,对人体带来隐患,同时,不正确的处置方法也可能给野生动物造成伤害。(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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