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西藏设立“河长”,将对自治区境内的7234条河湖进行全面管理与保护。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
【解说】西藏设立“河长”,将对自治区境内的7234条河湖进行全面管理与保护。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
西藏自治区境内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标准以上河流有6418条,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16个,是中国以及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
中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达娃扎西表示,加强高原河湖管理与保护,事关国家水安全、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同期】(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 达娃扎西)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解说】近日,西藏自治区官方已制定《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总河长以及全区20条重要河湖自治区级河长。西藏自治区主席齐扎拉任总河长。
【解说】方案提出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长江、黄河、澜沧江-湄公河“三江源头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加强雅鲁藏布江,年楚河、拉萨河、雅砻河和尼洋河“一江四河”流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藏东“三江流域”和易贡湖综合治理,保持江河湖库水系完整,恢复生态功能等具体内容。
【同期】(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罗杰)
要抓紧建立四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任务,各地也可根据具体的情况设置村级河长制,建立五级河长体系。
【解说】西藏官方提出,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18年6月底前,要对全区6418条河流、816个湖泊,全面建立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四级河长体系。
记者 贡桑拉姆 西藏拉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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